2019年6月20日,本人在無良商家鄭有進店中(高淳區(qū)上汽名爵店)簽訂汽車銷售合同,6月29日提車并繳納全部購車合同金額。合同中包括購置稅費用及上牌服務費500元,并承諾贈送全車膜及原廠腳墊。至7月15日期間,無量商家鄭有進多次約定并承諾繳稅上牌日期,卻次次臨時反悔找理由推諉,7月16日本人與無良商家鄭有進簽訂補充協(xié)議,雙方約定最終繳稅上牌日期為7月22日,并且無量商家鄭有進承諾免費贈送車載滅火器、反光板、車載吸塵器、汽車側腳踏板一對。到今天,7月22日,本人始終聯(lián)系不上被告,懷疑被告攜款私逃,構成詐騙。現(xiàn)本人已第三次向高淳區(qū)工商局投訴,并在高淳區(qū)人民法院提請訴訟。希望廣大高淳人民能夠認清無良商家鄭有進的真實面孔,不要去高淳上汽名爵店購買任何車輛,引以為鑒。